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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春娇律师,莫春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律师,佛山市禅城区总工会特聘律师,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莫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熟悉广东地区的司法环境,具有较高的诉讼技巧,尤其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及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等具有独特经验和技巧。 莫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为人正直,思维缜密......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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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 哥哥赌博高利贷威胁家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7日 来源: 佛山离婚律师
[导读]:  莫春娇律师,佛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

 莫春娇律师,佛山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怎么计算时效起算时间

对“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一问的答复是: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项的规定,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应当给予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贷款人第一次提出还款要求时,就可以确立借款人还款的期限,该期限届满之日,贷款人就能知道其权利是否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从即日起计算。

该答复赞同上述第一种观点。该观点的主要理由有:一、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贷款人并不知道权利何时受到侵害,只有贷款人向借款人主张而没有及时偿还之时,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二、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项的规定,“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贷款人第一次提出还款要求并在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三、我国法律规定的两年普通诉讼时效过短,尤其在民间借贷中,从借款之日计算两年时效,等于限制当事人之间的不定期借贷只能是两年,显然不妥。

笔者在研读之后认为,该观点颇值得商榷。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通说认为,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一、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事实状态与法律状态相一致,维护社会民事关系的稳定;二、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民事流转,促进经济发展;三、便于当事人收集证据,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处理民事纠纷。如果按上述第一种观点,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将不复存在。笔者认为,上述第二种观点,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表明贷款成立之时起,借款人就有履行还款义务,而贷款人也知道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应从借款次日开始计算。况且,贷款人要保障自己的债权,完全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内向借款人催讨来中断诉讼时效或实现债权。而且,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其债权并不消灭,只是丧失了向法院起诉的胜诉权,成为一种自然债权。

另外,《民法通则》第88条第2款第项和《合同法》第64条第项规定关于履行期限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的规定,适用于一般合同之债。例如,在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合同关系中,经结算而确定了欠款却没有约定支付时间的,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从结算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按照第一种观点的理解,也从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欠款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则势必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而且也不符合交易习惯。可见,作为借贷之债,就诉讼时效起算而言也不应有例外。不能过分强调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偏离法律的基本原则。即使在民间借贷中,人们存在着“有债必还”、“父债子还”等没有期限之债的世俗观念,我们也应该通过法律的正确指引而使他们步入法制经济社会。综上所述,约定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应当自期限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应当自借款成立时起算诉讼时效。

哥哥赌博高利贷威胁家人怎么办

哥哥赌博高利贷威胁家人怎么办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高利贷的放贷者对他人进行威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威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儿子借高利贷未还失踪放贷人追债父母要还吗

我们一直都说父债子还,但现在有些儿子不成事,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就去外面借高利贷,等到最后没法还的时候,就玩失踪。对方找不到人,就只好上门找家人。这种时候,儿子的债,父母要不要还得看实际情况。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子已经成年,也就是已经年满18周岁,或是已经年满16周岁但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那么,做父母的就没有和义务要为儿子偿还债务,这个属于儿子的个人行为。

如果放贷人上门讨债的话,做父母的话可以拒绝还,要是对方抢夺家中财物的,建议可以及时去报警。

当然,要是儿子还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还没有年满18周岁,那就需要父母承担高利贷债务。不过,要是父母实在还不出高额利息,对方扬言要告上法院的,那么也不用怕,法院不会支持他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所以,你只需要还清本金,并且最多给对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行了。

不过,实际中,经常出现放高利贷的上门讨债的时候有暴力行为,或是非法侵入住宅,赖家里不肯走,所以要是债主打扰老人的正常生活,也可以选择及时报警解决。

还有就是,儿子在外面借高利贷,债主找父母讨债的时候,父母通常以为高利贷的债违法,不用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的借条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要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高利贷的放贷者对他人进行威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威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